返回第258章 (吴越)守成之主  观书钤香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吴越)守成之主钱鏐死了之后,继位的是钱传璙,钱元瓘在继承了钱鏐的地位之后,改名为钱元璙,他的兄弟们也全部都改名字,把传改成了元字。钱元瓘字明宝,是钱鏐的第七个儿子,按理说钱元瓘想要做皇帝根本没有什么优势,但是最终还就是他作了钱鏐的继承人。钱元瓘的继位和其他的政权的第二代不一样,上面我们讲马楚的时候,他们之所以亡国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相互之间抢夺继承权,最终被吴国有了可乘之机,楚国灭亡了。吴越则是五代十国时期,有名的兄弟友善,因为他们在竞争继承权的时候,公开公正,没有这么多的弯弯绕绕,完全就是看能力看贡献,而且这是钱鏐亲自让他们这帮子兄弟们选出来的。钱鏐一共有三十多个儿子,但是在史书上面出现的只有十几个,曾经带兵打仗的只有十一人。所以基本上最终钱鏐的继承人就要从这十一个带过兵的人里面挑选,而在这里面最有希望的有三个人,分别是三子钱元瑛、六子钱元璙、七子钱元瓘,这里面要说希望最大的,那绝对是钱元瑛,这个人一方面他的年纪大,一方面他文治武功都是很厉害的,而且在很早的时候已经被钱鏐委以重任了。就在徐许之乱的时候,钱元瑛已经被钱鏐重用了,当时钱鏐衣锦还乡,回到了临安,城内留的留守就是钱元瑛,这说明钱鏐对于钱元瑛还是非常重用的,要是吴越是个王朝,那么钱元瑛的地位就是监国,很明显钱鏐有将钱元瑛培养成接班人的意思。甚至在一些史书上直接就把钱元瑛当做了钱鏐的长子,因为钱鏐的前两个儿子死的都比较早,所以在进行选择继承人的时候,前两个直接被忽略了。钱传瓘真的被钱鏐看在眼里,或许也就是在徐许之乱的时候,因为之前钱元瓘的哥哥钱传璙已经和顾全武一起奔着淮南去和杨行密商谈去了,而钱传璙也是一路惊心,到了润州差一点被安仁义留下来,因为安仁义看十五岁的钱元璙气度不凡,相貌堂堂,于是就准备把这个小伙留下来做自己的女婿。可是这一次顾全武带着钱元璙这是带着任务来的,于是半夜的时候,顾全武偷偷的带着钱元璙就逃出了润州,奔着扬州去了。见到了杨行密,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毕竟想要劝说杨行密对田頵施压这不是一件容易的,虽然田頵的行动然杨行密很生气,但是田頵这样做对于杨行密也是有点好处的。要是现在让咱们,十五六岁的时候到淮南第一人面前侃侃而谈,并且最终说服杨行密对田頵施压,这想一下都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要知道这时候的钱元璙也不过是十五岁,十五岁的孩子,此时展现出来的气度和气质,而且对杨行密面全还能不卑不吭,侃侃而谈,这让杨行密对他十分的喜爱,于是就也想把钱元璙留下来,做了女婿,为了换取杨行密的支持,钱元璙心甘情愿的娶了杨行密的女儿,在淮南住了两年。不久田頵在杨行密的压力下,无奈只好撤回去,但是他走之前也要求钱鏐送一个儿子出来,他也要找个女婿。原本钱鏐是准备让他十四岁的儿子钱元球出去,但是十四岁的钱元球却是又哭又闹,不愿意去,虽然年纪小,但是却知道现在出去那就是把自己往虎口里送啊,很可能去了就再也会不来了。但是钱鏐已经决定的事情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钱鏐准备用强的,把钱元球送过去,这个时候,比钱元球大一岁的钱元瓘主动站了出来,自己主动去那里。“只要是能够帮助父亲度过这一次危急,就算是没了小命又算啥呢,死而无憾。”这一句话把钱鏐感动的哭的稀里哗啦的,心里面对于自己的这个儿子也更加的疼爱,总是觉得这么懂事的孩子,哪找去啊!而现在想想之前的钱元球真是不堪大用,于是就把钱元球的官印收走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钱元璙和钱元瓘的地位估计是差不多的,而且钱元璙的地位可能还要比钱元瓘要高上那么一点,不过钱元瑛却是毫无疑问的地位最高的,这一点在当时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不久之后,钱元瑛的地位还将更高,钱元璙和钱元瓘也相继崛起,但是还是盖不住钱元瑛的风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钱元瑛都是最合适的继承人,他年纪大,有儿子,母亲是正室,而且还兼任两浙副大使,这是妥妥的继承人的节奏啊。后来钱元瑛又被朱温选为了驸马,政治地位将要进一步提高,但是中间出了点问题,最终还是没实现。后来梁末帝旧事重提,再次招钱元瑛为驸马。这一次到时一切顺利,但是事到临头,钱元瑛却病死了,这个结果只能让朱友贞和钱鏐徒呼奈何了。此后能够竞争角逐继承人身份的只有钱元璙和钱元瓘了,而钱元璙和钱元瓘的地位实际上是差不多的,他们两个都打过仗,而且还都打了不少的胜仗,但是在兄弟位次上面,钱元璙是老六,这一点上比钱元瓘要有点优势。但是后来在杨吴进攻衣锦军的时候,钱传瓘表现的十分优异,而后的常州之战,指挥者是钱元璙,结果打了败仗,这之后钱元璙在军中的地位就开始下降了,也就是这一战之后,钱元璙和钱元瓘的差别开始出现了。随后钱元瓘带着大军用草灰和黄豆打败了吴国的水军,虽然在随后的无锡之战中败给了徐温,但是钱鏐对于钱元瓘的能力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徐温是和他钱鏐一个级别的,小字辈的吃个败仗,也算是应该。据说钱鏐还曾经测试过钱元瓘的人品,那一次他准备了五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