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在无法接受的崩溃中,他扯着公鸭嗓喊了一声。
“怎么了?”孙天骜刚从客厅拿药膏回来,见他这么激动,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
当然了,对黎海来说,这就是天大的事。
“我他妈失业了!”
黎海怒目圆睁的看着孙天骜,“都怪你!这下好了,我没有工作了!”
孙天骜听着是这个事,顿时不露痕迹的松了一口气,“没事,这工作本来也不好,你想要上班,我给你安排”
“我不要!”黎海捶了一下被子。
“慢点。”
孙天骜连忙坐在床边,按着他的右手,“还在输液呢,手上又还有伤口,不要这样捶。”
在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后,孙天骜问道:“小小,你是真的很喜欢那份工作吗?还是单纯的就是不想接受我的安排?”
黎海心说这还用问吗?
有谁会喜欢工作啊!
对于社会底层的打工人来说,只要是帮老板打工的工作,都不可能喜欢得起来,不恨就不错了!
但他也不能直白的说就是第二个原因,毕竟这样说出来太伤人了。
眼神流转之中,他想到了一个委婉的说辞:“这份工作我做习惯了,做了六年呢,所以我不想换。”
顿了顿,他又愤怒的喊道:“这下好了!不换也得换了!你这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顿打,让我又他妈回到解放前了!我真谢谢你!你确定你没有什么潜在的暴力倾向吗?赶紧去检查一下吧!我跟你说,我可是拒绝家暴啊!你要是敢打我,你就死定了!”
“胡说什么呢。”
孙天骜伸手抚摸他的脸颊,“你放心,直到我咽气的那一天,我都不会打我自己的心脏的。”
“滚!”黎海对土味情话过敏。
“好了,我给你上药。”孙天骜拉开空调被。
“不要!”
黎海一把扯了回来,“我自己来,你出去!”
“听话。”
孙天骜直接脱鞋上了床,“你看不见,又不舒服,上不好的。”
“你别动啊你!你给我放唔”
五分钟后,孙天骜给黎海上好了药。
但自上好药以后,黎海就再也不跟孙天骜说话了。
原因有二。
一个是因为他真的困了。
虽然低烧带来的昏沉感并不强烈,但到底是在的,一晚上跟孙天骜掰扯了那么多,他委实是有些力竭了。
另一个则是因为工作。
一想到又要重新满大街的找工作,他就头疼。
因为他没有学历。
现在随便一份招人的工作,学历门槛至少都得是中专起步。
而他连这个都没有。
在这个本科大学生早已遍地的时代,他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能往哪儿混呢?
即使很多东西他可以一学就会,只要有人教教他就好,但依旧有很多公司不愿意给他机会。
“一学就会?谁信呢?你要是真的这么厉害,文凭又怎么会这么低呢?不该是清北的高材生吗?”
他尝试解释过,是因为家里的原因读不起书,所以才出来打工的。
“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万一你是骗人的,我到时候让你入职了,结果你又什么都不会,我又没办法辞掉你,那我不是倒霉死了。”
这是一种死循环。
无论他怎么解释,都没有用。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一个成绩很好很聪明的乖孩子,会那么早就辍学就出来打工了。
是以,在二十岁之前,黎海所做的工作全都是零散的小工。
比如在烧烤摊做过打杂,在米粉店做过洗碗工;又比如在便利店做过收银员,在奶茶店做过调饮员;还比如在大街上发过传单,在小巷里推销过保险。
芸芸种种,他都做过。
虽说这些小零工薪水不高,但好歹能混口饭吃,所以他也不挑什么。
但大概是真应了那句话: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
也不知道是什么诡谲的霉运一直紧紧跟随着他,反正他每到一家小店打零工的时候,总是做不了一年半载的,这家小店就倒闭了。
跟中邪似的。
直到二十岁那年因为一次意外,他遇到了现在的这家公司。
其实这家公司一开始

